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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苹果三星之争看美国专利系统的混乱

投递人 itwriter 发布于 2012-08-07 16:40

7月 31 日,美国苹果和韩国三星电子的专利诉讼案在美国一家联邦地方法院开审。自从双方大战开始以来,就一直是媒体的关注焦点。事实上,两家科技巨头公司此前就曾在全球多个国家开展专利战。

这一次的苹果和三星专利战将持续 40 天,审理地点加州圣何塞,距苹果总部只有几英里远。这桩专利案的审理结果意义很重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未来专利之争的解决方式。

苹果控告三星不仅抄袭了 iPhone 的外观设计,而且还抄袭了自己的“橡胶带”专利,它是指苹果开发的一种独特用户体验,当用户手指滚动时,智能手机图像从屏幕边缘消失和复位。三星则声称苹果侵犯了三星有关手机通信方式的专利,以及三项手机处理图片与音乐的专利。很明显,苹果虽然使用了这项技术,但是拒绝支付专利费。

三星控诉,苹果不是第一次侵犯别家的专利权了,此前 iPhone 就借鉴了索尼和 LG 的设计。知识产权咨询师弗洛里安·米勒(Florian Mueller)最近在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表示,苹果的 iPod 和 iPhone 并不是凭空而来,而是参照了当时的一些创意产品,然后对其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而已。“通常大部分创意产品都是这么诞生的,”他如是说道。

近期,苹果损失十分惨重,首当其冲受到威胁的是其品牌名声,毕竟它曾是最受用户欢迎的移动设备品牌供应商。苹果 2007 年发布 iPhone,占有智能手机市场份额相当大。后来,谷歌推出了针对移动手机制造商的免费操作系统,竞争开始变得激烈,三星开始赶上并超越。过去的 3 个月里,苹果智能手机市场份额从 23% 缩到了 17%,而三星则是从 29% 上升到 32%。

无论苹果粉是否愿意承认,iPhone 在外观和技术上都已经开始式微了。三星、摩托罗拉(目前属于 Google 旗下)等 Android 手机品牌开始迎头赶上并超越了苹果的 iPhone,制造出了更快、更薄、更大屏幕的手机模型和更加流畅的多任务软件。今年 9 月即将发布了新一代 iPhone 也是更薄、更大屏幕。不过,间隔一年后才推出新产品,也许苹果真该奋起直追了。

事实上,苹果在全球范围内发起对三星的战争目的是把这家迄今为止最大的 Android 手机商逐出市场。而且这次只是苹果发起的 12 次专利诉讼中的一起,此前就三星和其他 Android 手机制造商也发起过类似诉讼。

不过,这类诉讼风险也很大。如果苹果胜诉,三星可能就得向苹果支付 25 亿美元的赔偿费。如果苹果败诉,那么每出售一台 iPhone,就得向三星支付 14 美元的专利费。

无论结果如何,法官露西·科(Lucy Koh)表示都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在上任之前,露西法官是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律师,因此对这类问题非常熟悉。她将和这次案件审理中的 9 名陪审团成员一起对这次进行公正审理,为其他类似案件建立可供参考性的标准。

今年 6 月,苹果与摩托罗拉专利纠纷案也曾闹得沸沸扬扬。审理这桩案件的是法官是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Posner),他是一个直言不讳的人,曾经公开表示对美国混乱的专利系统强烈不满。在本次案例审理中,他更是做出了惊人之举,解散了陪审团,并且完全撤销了这个案件。他认为苹果似乎想把所有用户界面类专利权都包揽到自己旗下的做法太好笑了,同时也驳回了摩托罗拉向苹果索要的涉及基本通讯专利权的巨额专利费。

波斯纳现年 73 岁,被公认为“法律经济学”运动的领军人物之一,同时也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任教。最终他拒绝发布阻止摩托罗拉移动手机上架销售的禁制令,认为“这样一个禁令给被告造成的损失将大于给原告带来的利益,最终将减少社会净福利。”这也是对他的法律经济学在现实中的很好诠释。

苹果似乎希望借助法律手段来保持竞争优势,最终将会使消费者选择范围受到限制,对于美国创新产业的发展也十分不利。一些公司采用这样的手段以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却不会受到任何问责,从中可看出美国的专利系统是多么的混乱和畸形。

政府允许专利权的存在的唯一原因就是鼓励创新,从而产生更多的工作岗位和其他营收来源。专利发明人必须及时提交并详细说明自己的创意发明,其他人想要使用就必须支付专利费。这样,在专利有效期的 20 年内竞争对手都无权免费使用该发明。

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花费在专利法的社会成本将比依靠个人利用自己资源来进行创造发明所获得的利益更有价值。不过,现在这种说法受到各方质疑。在美国,很多人开始思考专利法对于科技创新特别是软件和业务流程领域到底是阻碍还是帮助。很多迹象显示,专利保护法更多地被企业用来打击竞争对手,从而抑制了整个行业的发展进程。也就是说,专利已经成为阻碍创新发展的一股力量。

这种局面是美国众多法院的失败而导致的。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是美国的中央上诉法院,成立于 1982 年,其审理上诉案件的范围也包括专利纠纷)应该对此负责,特别是应该对大量离奇的裁决案件负责。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审理的案件涉及范围很广,不像欧洲和日本的法院那样专业,因此其法官们从来就不真正具有足够的专利法学知识。

同时,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在专利案件审理上也十分草率。诚然,软件的高度复杂性和数量之多让专利审核变得更加困难,审核者必须判断一款软件是不是符合创新性、实用性和新颖性三个标准。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对互联网和商业方法领域的专利很多都没有经过足够严格的把关,因此导致了很多伪劣货。最终,这些专利产品可能被发现根本没有创新成分在里面,或者就是个借鉴其他创意的山寨品而已。美国法院审理了多宗关于劣质专利的案件。当然也包括目前正在上演的三星苹果专利大战。

2011年 9 月 16 日,《美国发明法案》(The America Invents Act)正式颁布,鼓励那些孤军奋战的发明家利用有限资源进行创造发明。但是这个法案并没有清扫掉那些阻碍软件行业技术创新的因素,也没有缓解近年来愈演愈烈的软件和商业方法专利战争。在这些诉讼案中,通常会出现一个收“保护费”的非专利实施实体(non-practicing entities),也称专利投机人,它们本身并没有自己的产品,而是购入大量专利,透过法律途径收取授权费。最终受害者都是一些小公司,因为缺乏时间和金钱而无法负担这些诉讼。

来自波士顿大学的 James Bessen 和 Michael Meurer 所做的最新一项调查显示,这类被迫支付授权费的中小企业一般销售额都只有 1000 万美元左右。据调查显示,美国去年一年中,一共有 5800 多家公司遭到这种专利投机机构的起诉,被迫支付专利授权费用高达 290 亿美元。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不是一笔小数目,而且这笔钱本来可以用在创意项目上的。

虽然美国立法没有给混乱的专利系统带来希望的曙光,但是一系列专利审理案件却开始走向正轨。越来越多的专利案审理法官开始从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审理案件。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就不应该发布那些阻碍市场竞争的法院禁令。这一次苹果和三星专利大战,双方都不会是赢家。如果硬要说这场战争有什么正面意义的话,那就是给这些热衷专利之争的企业一个警醒,告诉它们“打仗”得付出代价。

来自: 腾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