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只允许有条件授予专利
投递人 itwriter 发布于 2012-12-02 23:12
德国联邦法院本周作出裁决,假若为获得某一胚胎干细胞研发成果而致使胚胎死亡的话,则不得授予该成果以专利保护。这项裁决于 2011 年欧盟的裁决相一致。
德国宪法保障科学界自由开展研究的权利,但同时它也保障每个人都享有生命的权利。在使用人类胚胎干细胞进行研究的时候,这两种权利就发生了冲突,或至少是当生命的定义不是从出生那一刻算起,而是在卵子受精时即算开始的话,因为基础研究所使用的胚胎干细胞,是在受精卵子发育初期时从胚胎中获取的,取后胚胎即死。人们现在还未开发出即能取干细胞又不致胚胎死亡的方法。
另外,美国最高法院将裁决人类孤立基因是否可专利。
来自: Solidot